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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大麻合法化?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? 】
 
昨天紐約時報刊出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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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大麻合法化?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? 】
 
昨天紐約時報刊出一則「美籍男子在台種大麻獲刑四年,當庭割頸自殺」的新聞,我的感覺蠻矛盾的,一方面覺得他做的是非法的事,被關是應該的;但我又覺得,如果沒有這些先行者,法律不可能改。*〔《美籍男子在台種大麻獲刑四年,當庭割頸自殺》http://goo.gl/zXC4zy〕
 
I feel bad for him . American sometimes are too naïve , I always told my husband. Taiwan is still emerging market. Don't just assume everything should be just like United States.
 
也是紐約時報報導,微軟將與洛杉磯新創公司 Kind 合作,研發一款新軟體用以追蹤「從種子到販售」的整套大麻農業過程。
 
上一期的移動360,我又回到因大麻而聞名全球的美國科羅拉多州首府丹佛市。*〔 SET GO 移動360《前進科州・大麻專題》https://goo.gl/PfzdTR〕
 
在我的新書《買槍・養馬・呼大麻》裡,大麻不知為何,是受到最多詢問的?顯然大家對大麻興趣很高,或者應該說非常好奇。
   
現在在科州,只要是成年人都可以像買香煙或酒一樣,買大麻來使用,科州的經濟因此大翻轉。丹佛的朋友告訴我,丹佛市去年因大麻稅收大增,付完了管制大麻的相關經費,付完了學校補助費,付完了鋪路修路燈等等的公共設施,還多出六千四百萬美元,也就是近二十億台幣,丹佛市市民現在可能要辦一個公投來決定:這筆錢是要再投入大麻投資?還是多給學校一些錢?或者所有市民分掉?我當然很羡慕,不要說二十億這個數字了,光是「稅收用到有剩」這個說法,就叫我流了滿地口水。
   
在美國並不是只有科州將大麻合法化了。全美有近半數的州醫療大麻(要醫生處方)合法,除了科州另有三個州加華府都將休閒大麻合法了,但在其他地方我們都沒有看到科州的榮景,為什麼?
  
很多學者將科州的成功,歸功於科州的快速立法程序。從公投結束到休閒大麻合法開賣,不過十四個月,科州州政府做了近五百頁的法規,規範的不只是種的執照。賣的執照,細到每棵大麻株在種植時就要標籤,大麻農場的保安系統要做到如何才算合法?店裡客人帶大麻出去的包裝要怎麼設計?執法人員去民眾家裡查大麻時,標準程序為何?醫護人員碰到大麻過量的病人如何急救,給研究機構經費研究大麻對青少年心智的影響....?
 
我在丹佛時,對科州能將大麻合法化做得這麼快又這麼好,的確是很仰慕。但我也知道,這個經驗在台灣很難複製。
 
首先,科州普遍對大麻的觀感,很早就開始轉變了。醫療用大麻在科州早己合法很多年。也就是說,在正式將休閒大麻合法前,科州民眾對大麻己經相當程度的習慣,即使如此,當初公投時,仍只是稍過半數的比例過的,反對休閒大麻的還很多,而且態度也是很堅決的,所以台灣想開發大麻業,恐怕光說服反對的民眾就要花上好多年。
 
第二,科州的實驗還未塵埃落定。光是大麻的普遍,會不會造成更多更多的車禍?學者之間意見並不一致,有人說變少,有人說變多。科州現在執法很嚴,是因為大麻稅收得夠多,夠付執法人員各項支出,將來各州跟進都將大麻合法了,競爭變多的時候,科州大麻業還有如今的榮景嗎?如果大麻銷售量下降了,稅收不夠付執法所需時,怎麼辦?另一個令人更憂慮的是,許多科州小鎮紛紛投注很多資源到大麻生產,將來大麻生意被別州搶走部分時,這些小鎮怎麼辦?
  
第三,科州能將休閒大麻,快速合法,州憲法對公投門檻很低,是很大的關鍵。當我跟一位政治評論家談起此事時,她語重心長的提醒我,公投門檻太低也不好,這讓有錢的產業容易操縱,很多時候,很少的人就可以把一個很可怕的概念,拿來公投。比如,北卡岐視變性人的廁所法案,就可能快速被其他小鎮以公投來變成法律;瑞士朋友也說,瑞士公投門檻也低,弄得公投一大堆,搞到後來大家對公投麻木了,投票率很低,有時低到20%,此時投出來的公投毫無代表大多數民意的基礎,但一旦過了,就很難被翻轉。
 
講了這麼多,是要講一個重點,如今的世界錯綜複雜,通常大問題,都不會有簡單的答案,台灣的統獨爭辯、台灣的經濟,都是大問題。如果有人認為選一個總統,就能解決,或是四年內就要看出成果,我只能說,你不是太年輕,就是太天真了。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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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深駐美特派記者范琪斐,一個生活在紐約二十多年的臺灣媒體人,長期觀察臺美兩地文化差異。Podcast節目《說故事的人》各大平台皆可收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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